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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生态和环境维护建议书
时间: 2024-06-18 05:56:45 | 作者: 新闻中心
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,不断改进区域环境,尽力加速生态建造脚步,为下谷乡生态环境高水平质量的开展做出奉献,现提出以下建议:
2.不从事不合法猎捕、运送、运营各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;不从事不合法收买、加工、出售各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违反规定、构成犯罪的,自愿承当刑事责任。
3.发现猎捕、运送、运营、食用野生动植物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告发,不隐秘、不庇护。
5.积极主动参与维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活动,增强个人维护理念和责任意识。
6.在生产日子中不违法侵吞林地、损坏环境和资源,自觉做到有证砍伐、不超区域、超范围、超标准、超强度砍伐,有证施工(建房),不乱搭乱建,违规建造。
7.不在河流乱捕乱捞,使用投毒、网捕、电击等方法违法捕捉野生鱼类,垂钓做到一人一杆。
8.在工程建造(建房)中不随意倾倒废弃物和废水,不从事对环境形成污染的行为和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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